第十一章:学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工学类专业按42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按4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按3700元/生/年,其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按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按6000元/生/年;全日制住宿费标准拟定: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5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奖励资助政策: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为主体,勤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贷款每生每年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