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费收取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0000元/年;专科专业: 7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企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学费免减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