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70元;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90元;数控技术专业每生9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70元;护理专业每生70元;物流管理专业每生70元。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深圳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与维修运用技术、数控技术、护理、物流管理专业60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