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7150元,住宿费南校区每生每年750元,北校区、东校区每生每年650元。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分特困每生3800元/年和一般贫困每生2800元/年两档执行。
2.校级奖学金:3000元/年。
3.校级金:800元/年。
国家级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三条勤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并发放补助200元—400元/月。
第二十四条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