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入学及学费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统一安排于2021年春季入学。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核定的统招大专收费标准。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奖学金:社招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一样享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政策与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毕业时,全额缴费的学生修满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要求者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000元。
3.交清全部学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新生,每年可向学校申请1500元的困难补助,多三次。
4.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