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申请金额(一年一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8000元;研究生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12000元;申请金额原则上为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学生在校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年限加14年计算,多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