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务处:负责新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的收取。联系电话:0773-36900124.校团委:在桂林火车站、桂林火车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点。联系电话:0773-3690136
1.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收取,2021级新生缴纳学杂费可通过桂林旅游学院统一收费平台(http://cwjf.***.cn/)完成,或者微信关注“桂林旅游学院财务处”,点击“微财务”一“学费缴费”登录桂林旅游学院统一收费平台完成缴费。网上缴费平台支持全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流支付方式。财务处咨询电话:0773-3690012
3.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手续。学工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73-3692202
3.国家资助或减免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4.桂林市入伍鼓励金:从学校驻地(桂林市雁山区)应征入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金为17000元、应届专科毕业生鼓励金为13000元,在校生鼓励金为1000元。相关费用由辖区兵役机关直接办理至个人银行帐户。
5.学校对应征入伍大学生鼓励: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抚优待政策,组织入伍欢送会、颁发入伍纪念品、给予一定奖励;应届毕业生入伍,享受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广西区内应届毕业生入伍奖励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