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农村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2、具有低保证、重残证、孤儿、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家庭的学生,可获一等金2500元/学年;
3、具有低收入证的学生可获二等金1800元/学年;
4、今年我校共招收“宏志班学生”40名,中考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学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家庭困难证明)。2013年中考成绩在350分以上的免2年住宿费,280分—349分的学生免1年住宿费,考生于4月20、21日,5月1、2日到我校进行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