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资助标准:每期每人960元(1920元/年·人)。
6.复核审查。学校根据校内公示无异议的拟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同步进行录入信息并上报。同时学校将拟享受免学费名单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汇总学校免学费数据后上报成都市资助中心,平台同步进行(资助中心专项管理人员审核、公示后报市资助中心)。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免学费数据后,报彭州市财政局审批、核拨资金到相关学校。
7.数据维护。学校资助管理人员收集、汇总免学费资助材料,每月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根据学生在籍在校变动情况做好免学费信息上报和纸质上报《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人数统计表》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做好项目的档案整理工作。
8.资助资金拨付。彭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锁定受生名单后,根据学生拨款申请及报表向财政申请受助资金拨付到校。各校要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