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费、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金。学院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金:特困生可申请国家金,每生每年3000元。(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每学年可获单项奖学金。(5)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补助1000元至3000元,并对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全免。(6)勤工:学院安排勤工岗位,帮助生活困难学生。(7)国家贷款: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可申办国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