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简章

八、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及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021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缴费工作通知

(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考技能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46号)执行。

2019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普通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二)普通招生专业与校企合作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2019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简章

类学生:具有山东户籍,2011年之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补助期限为3年。
2011年之前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国家规定的学费、生活补助。

2019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章程

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

2019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对退役军人实行免费教育,免收学费;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可由企业在提取的职工教育费中支出。录取新生与在校全日制学生同等享受学院奖金、勤工等政策。

2019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2018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按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山东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通知

各试点院校要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本校的单独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的试点院校,须在章程中明确招收专业、计划数及对应的运动项目。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