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城)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豫价费〔1998〕278号标准核收学费,计算机应用与维修、饭店(酒店)服务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其它专业收费标准为1700元/生·年。
2.建档、体检费:建档费、体检费60元/生。
四、国家金和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
1.政策依据:享受国家免学费的政策依据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同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
2.免学费对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免学费个人应提交的资料:①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②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③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政策依据:享受国家金的政策依据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同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