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你校今年的收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生在修业期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采用学年预收和毕业结算制。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规定的平均学年学分数预收当年学费,在毕业当年的五月底按学生实际修读的总学分数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第一学年预收费用为:文、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宿舍安装有空调)预收,到校后根据实际住宿宿含标准收取。(终以广西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同时可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金,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毕业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按协议安排就业,并在壮汉双语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6年以上。
定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同时可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金,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入学前必须签订《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毕业取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