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院学生在学习期间有多种形式的奖、金,国家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企业定向培养奖、金分别为:5000元/年、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学院奖、金分别为:1000元/年、500元/年、400元/年、200元/年、100元/年。对贫困学生按相关政策安排勤工俭学。同时学院可协助贫困学生中申请办理国家贷款.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答:根据(财教[2015]462号)通知,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