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退伍军人如满足:1.2011年11月1日后退伍且退伍满1年。2.属于自主就业〔符合2个条件方可申请学费减免,高可减免8000元/年〕)。
依据有关规定,学生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贷款、奖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以上资助政策可向就读学校进行咨询或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xszz.***.cn)进行查询,具体办理由学生入学后向就读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