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金。
九、学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年,学校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