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 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金。
九、学费标准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两个专业学费均为:3700 元/年。住宿费为:800-1000 元/年/人。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