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学生可参加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评选。获得市教委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额度(目前)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 我校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金1000元。(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毕业年级无国家金)。
3、我校持有《残疾人证》或《阳光宝宝卡》的学生每年可减免学费2600元、减免书簿费600元,包含全部3年学习阶段。每年可享受的国家金提高至1500元(毕业年级无国家金)。
4、我校农村及海岛户籍、城镇低保学生可享受上海市政府面对农村、海岛及低保家庭的资助(须审核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体为:每年可减免学费2600元、减免书簿费600元,包含全部3年学习阶段。每年可享受的国家金提高至1500元(毕业年级无国家金)。同时符合2个条件者,按1个条件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