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心理学、应用化学、统计学、教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药物制剂、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美术学、绘画、雕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音乐学、编导、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金为主、勤工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