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福建江夏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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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江夏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
2.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非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3+1”培养模式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对方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5.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28000元/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收取;
6.以上收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6〕220号、闽价费〔2016〕249号、闽价费〔2018〕192号等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2019年福建江夏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第十条 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建江夏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