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主要资助受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二)中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合肥市从2015年秋季起,实施中职学校全免学费政策,凡除上述学生外,享受市级免学费,标准同国家免学费。
三、中职资助、免学费的对象有哪些?
(2)免学费资助对象是我市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答:中等职业职业学校校内资助是指各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校内奖助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学生享有国家金、免学费资助的金额是多少?
答:金金额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免学费金额标准为省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六、学生办理银行卡帐户收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