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费标准
1、学费:(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其余按粤价[2008]150号文收取,中技/高技/预备技师班学费1500-1600元/学期。
(3)大专层次学费按照所选报的高校和专业按实收取。
2、住宿费:250-375元/学期。
3、教材费:中技/高技/预备技师班教材费200元/学期(按实结算)。大专层次教材费按照所选报形式和高校按实收取。
4、大专层次费用:报读大专层次的学生需预交学费及书籍资料费1500元。
1、免学费: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当年入学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同一学生累计资助免学费不得超过三年,
2、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3、学生在校提前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期学费、住宿费标准+5个月x(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