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将于市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8月上旬邮寄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8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考生与中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七、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一)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学费。其余按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1250元/学期)。
(二)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金2000元/学年/人,共2年。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学生在第6学期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核发650元实习补贴,多补贴6个月。 八、审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