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职校技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金评选及实施办法
根据《江西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我省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中职国家金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免学费
1、免学费资助对象:
3、免学费资助标准:
中职学籍学生:一、二、三年级每人850元/年;
技工学籍学生:一、二、三年级每人2000元/年。
4、免学费申请条件及认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各班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四舍五入。申请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认定为“免学费”资助对象:
6、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流程
符合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同学,必须向班主任提交齐全的佐证材料,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新生农村学生)或《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全校中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填好后需将佐证资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
3、金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