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对公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已核准的专业收费标准免除全部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非残疾学生按3500元/年的标准减免学费,残疾学生按3850元/年的标准减免学费。
申领流程:1.学生在报到注册时需按照学校要求递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填写《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如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申请免学费的,还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递交证明材料。递交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或残疾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薄》、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等有关材料。所有材料由学校验明原件,上交复印件。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初审。公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全部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专业许可收费减去免学费标准后的差额向学生收取学费,之后再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在公示、市教育局审核中没有通过的学生,需向学校补交学费。
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申领流程:1.新生要在相应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领取国家金的申请,填报《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金申请审批表》(如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申请免学费的,还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有效的低保证或残疾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等有关材料。2.经学校初审、公示无异议和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确定为资助对象,学生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中职资助卡。3.学校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国家金,每学期1000元。
补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1800元、住宿费补助600元
中职免学费和中职国家金资助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填写申请表表格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其中申请免学费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汕头、惠州、汕尾、潮州、揭阳、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14个市)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申请国家金的680个连片贫困县农村户籍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其余申请资助的学生均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在每年秋季开学,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于9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交回就读学校。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①若您属于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金和生活费资助等3项资助。
②若您属于外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金等2项资助,(生活费补助请向户籍所在地申请)。
③若您“家庭经济困难”,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金等2项资助。
④若您的孩子属于680个贫困县的农村户籍,您的孩子可以申请免学费、金等2项资助;若您的孩子属于680个贫困县的非农村户籍,您的孩子可以申请免学费1项资助。
⑤若您属于东莞户籍低保户,您的孩子可以申请免学费、金和低保家庭在校学生补助等3项资助。
⑥若您属于东莞户籍低保边缘家庭,您的孩子可以申请免学费、金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补助等3项资助。
⑦残疾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金等2项资助。
⑧若您的孩子属于“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少数民族地区、东莞市城市户籍、本省“双转移”地区城市户籍,您的孩子可申请享受免学费1项资助。
⑨若您的孩子属于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或华人华侨子女,您的孩子可以申请免学费1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