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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5 11:50:32解决时间:2022-01-23 14:49
(一)学费标准:
本科学费:非艺术类专业29800元/年;
本科艺术类专业:35000元/年;
专科学费:非艺术类专业13000 元/年;
专科艺术类专业16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二)住宿费标准:
普通大楼:25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
新建大楼(电梯):4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本科 ■专科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同分规则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我校录取时,总分达到学校低投档线即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各项加分不累计,多不超过20分。
4.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低录取资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