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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27 16:34:49解决时间:2022-09-16 17:09
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坐落在我国重点国有林区伊春市伊春区,是国家级重点全日制普通中专,是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学校”。学校占地158亩,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学历教育在校生4012人,非学历教育每年培训各类人员3000人次以上。学校建有专业基础实验室65个、专业课实训车间10个、拥有2583公顷的实验实习林场,实验实习设备总价值2497万元。学校建有两大中心、十大实训基地,各项设备、设施行业一流。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林业教学名师、高级程序员、网络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和高级技师等29人;全校双师型教师在50%以上,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双师型教师均在8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31%,省、市级学科带头人30人;有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名,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名,市优秀专门人才2名。
伊春林校是一所因林而生、因林而兴、因林而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我国北方国有林区仅存的林业中专,在黑龙江省重点实施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东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林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枯竭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所需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万余人,90%在龙江林区落地生根。学校适应发展变革,调整专业设置,形成了以生态林业技术为主体,为新林区建设培养落地型实用技术人才为特色,多元化办学的专业格局。
学校设置功能独特,林业品牌无可替代。伊春林校成立于1958年,目前是中国北方森工行业唯一的中等林业学校。专业设置以生态林业类为主体,与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及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紧密衔接。学校设置与功能,林业品牌无可替代。
思想观念先进科学,内涵建设质量优良。学校以“办特色、创品牌、求质量、育精品”和“林区人民满意、林业企业满意”为办学理念,以“成才、德技双馨”为育人理念,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在专业培养中突出职业内涵,实行学历证书与技能证书并重制度,把学生获得相应职业核心技能证书纳入培养目标。深化课程体系改革,以专业教学内容对接相关岗位标准,加强课程教材的职业化建设和“模块式”实践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多元化办学壮大规模,服务地方贡献突出。学校实施“以林为主、多元办学”,“教育与培训并举、人才培养与服务并重”,形成了“上挂、横联、下辐射”的办学格局。围绕林业经济、冰雪文化和生态文化,开拓专业领域和生源市场,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年均在4000人以上。送教进军营,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送教下林场,培训下岗转岗职工。因为“有为”,国家林业部赞扬“伊春林校擎起了中国北方国有林区林校的大旗”。
适应市场体制灵活,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学校实行“办学围着市场转、专业扣紧需求办、不拘格式勤调整、多方协调联合办”,建立了市场化的办学机制。学校与企业、行业、社会建有大联盟,建有专业性职教集团。实行“学校与企业一体、教室与车间一体、教师与师傅一体、学生与学徒一体、专业与职业一体、人才质量与产品质量一体”,实现校企高度融合。
历史悠久积淀厚重,文化高雅校园和谐。多年的发展锻造了特有的“负重自强、服务奉献”的林校精神,传承了“志为青山常在、业须一专多能”的校训,形成了“言教、身教、心教,勤学、互学、博学”的教风,“心宜高、志应远、行则正,学宜勤、练应熟、业则精”的学风,建设了“兴安园中园、林城景中景”的生态园林式校园,营造了团结、勤奋、奉献、进取,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和谐校园氛围。
学校主要开设高铁服务专业,邮轮乘务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平面设计专业,家具设计与制作专业,园林技术专业,现代林业专业,网络技术专业,会计专业,数控专业,建筑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其中园林技术专业,计算机专业,家具设计与制作专业,会计专业是国家发展改革示范性学校重点建设专业。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荣誉 | 地址 |
|---|---|---|---|
| 1 | 伊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国家级重点学校 |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11号 |
| 2 | 伊春林业管理局林业干部学校 |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42号 | |
| 3 | 伊春市机电学校 | 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 | |
| 4 | 铁力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铁力市建设大街东四路北走200米处 | |
| 5 | 嘉荫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嘉荫县朝阳镇 |
伊春职业学院专业: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航空服务、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方向) ;
伊春卫校专业:护理、口腔修复工艺、农村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剂。
面向省内户籍考生,凡应往届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年满18周岁无初中毕业证书,且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无“在校”状态学籍的有入学意愿的人员,可由招生学校审核其是否具备初中同等学力,合格者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