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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11 14:55:59解决时间:2022-10-09 14:43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燕园、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 询方式另行通知)。 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 我校的研究生、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 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