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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09 02:51:18解决时间:2022-11-05 09:48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成员由党办(保密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处、宣传部、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保卫处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学院按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答案来源于: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