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院单独加分办法

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院单独招生简章加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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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2-20 04:44:10解决时间:2018-06-01 21:52

最佳答案

3、加分办法:

(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文化免测的除外),录取时总分加30分;

(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2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取高的四门加分。A等级加10分,B等级加5分。

(5)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录取时总分加30分。

(6)获得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文化免测的除外),录取时总分加30分;

以上加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技校网 2018-06-0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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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省级加10分。(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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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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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对同一考生1,2,3项可与其他高分值一项累计加分)。序号政策加分项分值提供资料原件内容备注1烈士子女10证书可以与其他项累计加分2少数民族3省考试院提供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四项中A等级、B等级(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12,6省考试院提供4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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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分办法:(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文化免测的除外),录取时总分加30分;(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2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