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体育:田径、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健美操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根据我校要求自主申请三项自主招生计划之一: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招生资格。1.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4.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两人次获校级优秀论文奖励或一人次获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奖励。5.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