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监督和保证

技校网

更新:2022-03-10 19:18:33解决时间:2018-10-13 11:53

最佳答案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技校网 2018-10-13 11:53

网友推荐

入学及在校管理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1.被录取的台湾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新生入学手册》。
2.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学生在入学前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长为一年。相关手续在开学报到两周内办理好即可。若学生本人不能亲自来上海交通大学办理手续,可以委托家长代办,但家长要提供学生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影印本。
如果学生在大二以后面临兵役问题,可以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
3.台湾地区本科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招生计划和专业选择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拟招生20人。
申请者可以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招生专业目录及学测科目要求等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本科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申请和录取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1.考生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请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www.***.cn/z/tw/)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1日。凡报名我校的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含: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所在高中学生证;
(4)台湾地区2022年度“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5)推荐信;
(6)《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报名系统内下载);
(8)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拔程序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我校预计于4月下旬采用远程线上面试形式进行校测,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3.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及面试情况,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经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后,将预录取的台湾本科生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预录取确认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志愿征集。

学费和其他费用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台湾地区本科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均已配装冷暖两用空调。

报名条件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应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报考专业要求,且各科成绩均达顶标级,其中申请我校理工经管及医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文科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考试科目。

联系方式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200240)
主页:http://www.sjt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楼333室(200240)
热线电话:86-21-34200000
传真:86-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相似答案

2013年武汉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和专业2013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大部分学院继续实行按院(类)招生,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我校医学院按专业录取,新生进校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2013年我校继续为解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由于目前的高考专业志愿目录不能准确表达我校按院招生的含义,我校仅选取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类名称作为招生代码,供考生作为专业志愿选择填报。该招生代码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我校公布的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2017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外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

2014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

2013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监督和保证

监督和保证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