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对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要求进行,培养方式为半;攻读学位期间在我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者500学时。达到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要求,授予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要求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培养费为28000元/三年,学费分二次交清。录取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在校累计学习时间6个月----1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3、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规定授予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位类别专业硕士学位。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法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上海大学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生按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1在职专业学位培养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请咨询各培养单位。学科领域录取人数30人以上在宜宾学院上课,否则到西南大学就读。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较宽口径培养方式,在校累计学习
七、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论文要求及学位授予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2.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长不超过5年。3.论文要求: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4.学位授予:凡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学费及其它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2、学习年限一般3年,长不超过5年。对于生源较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学校可选派教师前往授课和指导,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3、凡经我校录取的工程硕士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学位证书。4、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推荐的业务水平高
七、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学费及其它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2、学习年限一般3年,长不超过5年。对于生源较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学校可选派教师前往授课和指导,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3、凡经我校录取的工程硕士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家统一规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4、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推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法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
四、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