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合格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应标准,并在第二批本科院校中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录取原则为:合格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应标准,并在第二批本科院校中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录取原则为:1、考生高考成
第二十九条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报考专业。A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报考专业予以录取。类: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的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此类考生资格需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自主选拔录取原则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须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位),且专业志愿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专业,我校予以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为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成绩,自主选拔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签约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0%。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和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3.录取政策 (1)A类计划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江苏省考生1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2)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
3.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
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面向国家指定的832个贫困县(见附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100名,其中非师范理工类:40名,非师范文史及文理兼招类:40名,师范理工类:10名,师范文史类:10名。具体专业如下表:专业序号专业名称学制专业性质专业科类1心理学4非师范理工2应用心理学4非师范理工3教育技术学(创新实验班)4非师范理工4经济学4非师范理工5金融学4非师范理工6电子商
2、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1、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认定的自主选拔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1、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认定的自主选拔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简章。自主选拔招生录取专业的调剂根据考生所获得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4年全部本科招生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含提前批次和定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