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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4 15:32:27解决时间:2018-11-14 10:14
1.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23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一般于考试前
三天下载准考证)。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法学、应用化学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法学、应用化学专业学费人民币5,000元/人·年,医学院专业学费人民币6,500元/人·年。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八、其他
本次插班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zsb.***.cn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2.考生可于考试一周后,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各科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
3.我校初定6月初组织面试,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通知体检。
4.我校于7月上旬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提交市教委备案审核,由市教委审定并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学生的转学手续。
5.通过审核的学生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6.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转学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
7.转入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8.转入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审核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给予入围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选拔。
2.笔试
笔试预计于5月29日(周六)上午9时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情况将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我校将设定各专业组面试低入围分数线,对于上线考生将依据笔试总分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1.2倍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人数可低于各专业组计划数。
3.面试与预录取
面试预计于6月初进行。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我校将在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总分300分)排序确定预录取人选和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总分、笔试数学成绩、笔试英语成绩排序。预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预录取。
4.公示与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预录取学生须在7月20日前将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提供成绩单或成绩单有不及格记录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预录取学生将于9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插班学习。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将插班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通过上海市教委审定的学生,在办理完手续后,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在未正式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学籍之前,若违反上海交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则取消其插班生资格。
若预录取考生被取消资格,我校不进行递补。
5.其他事宜
(1)我校插班生报名和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的申请材料不得有伪造相关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招生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取消预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预录取学生将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4)我校插班生录取后一般需从大一开始就读;相同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申请就读法学试验班含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插班生录取法学试验班后需从大一就读方可申请参加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
(5)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相关规定,经所在院系认定后,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和转换。
(6)学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