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4.培养费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课题研究经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3-5年。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年。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