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试点院校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试点院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34号),《
收费标准试点院校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以及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普通高校、中等教育等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行〔2000〕第1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被录取考生已缴纳2014年6月国家统一高考考试费用的,考生在报到注册后,由试点院校负责退费,具体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试点
收费标准学费:1、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学费:1、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58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科,体育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2006】001号)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58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科,体育专业考试费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
专业设置、招生人数与各专业收费标准2016年学院自主招生计划220名,其中应届高中生15名,历届高中生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0名,三校生195名。专业代码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历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生三校生总计专业类别学费1影视戏剧表演11011表演类23800元/年2影视编导(电影制作方向)123编导类99800元/年3影视编导(电影制作方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3、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沪财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科,体育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2006】001号)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58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科,体育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20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