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掌握考试大纲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内容,并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答相关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法的规范、渊源、分类和历史类型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章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学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专业计划考试科目法学(刑事司法方向)7法律基础,英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7法律基础,英语行政管理6法律基础,英语报考条件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限2015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修满所在
3、复核结果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上海政法学院插班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点击下载)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2017年6月5日
1.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23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一般于考试前三天下载准考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法学、应用化学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执行。医学院各专业:除参照《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对《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
(十)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体系: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亲属及亲属权:配偶权的产生、内容与终止;亲权的产生、内容、消灭;其他亲属权。(十一)物权的概念、特征;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的类型;物权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十二)所有权概念、特征、内容(权能);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共有;不动产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十三)用益物权概念、特征、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法的规范、渊源、分类和历史类型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法的规范、渊源、分类和历史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