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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18 22:37:35解决时间:2018-06-24 16:24
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
(一)国内二年
(1)学费18000元人民币/人·年(桂价费函[2012]567号);雅思英语考前培训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2)住宿费800元/人·年。
(二)国外一年
(1)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154纽币/人·年(约9.5万元人民币/人·年);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19705纽币/人·年(约9.75万元人民币/人·年)。
(2)生活费(包括住宿费):约5万元人民币/人·年。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十、我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学院奖学金(高1000元/年·人);
(七)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
(八)学院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九)学院华都奖学金:一等奖8人(奖金1400元/年·人),二等奖16人(奖金800元/年·人);
(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可以向学院申请卧具补助。
十一、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二、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三、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一)录取时间。
1.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17日。
2.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日。
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排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录取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1)对口中职普通批:我校按本节第2点分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其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对口中职直升批:直升批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学籍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不予录取。
我校按本节第2点分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