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要求 直招士官工作,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军事人力资源生成渠道,推动军地合力培养士官人才的重大举措。各级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改革强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程序复杂,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准确掌握程序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兵役机关要积极会
招生程序和办法 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 凡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各级招生办公室、征兵办公室、试点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
(一)教学管理 相关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专业和招生地区执行。有关院校招生计划须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我省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将在《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四)政治考核 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将体检考生名单发送至考生户口所在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上旬,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者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5日前,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二)志愿填报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采取“1+1”顺序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五)志愿填报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直招士官批,时间6月23日―25日)时填报,考生志愿分为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并列志愿。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所填第一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院校招生计划数3倍比例向省征兵办公室提供体检名单。
(二)志愿填报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N段填报高考志愿,采取“1+1”顺序志愿,即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第二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二)志愿填报 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填报高考志愿,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从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