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和学位授予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课程学习。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课程、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培养方式及待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以全、半和在职兼读等多种培养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二至六年,其中需有累计一学年时间来我校学习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教育硕士学员必须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过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合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被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四、培养方式凡录取为我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到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或利用假期到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其它时间以在职兼读和自学等方式学习有关专业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学习年限2至4年,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培养方式我校在职教育硕士主要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培养,相关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二学年的寒暑假进行。
七、培养方式我校教育硕士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完成。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五、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培养方式为在职兼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基本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培养方式为在职兼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基本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一、培养方式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五、学费:20000元/每人
一、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