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携带以下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后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持不合格证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笔试方式,包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等。考试科目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代码“38”开头的业务课为主,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一、组织管理交大医学院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复试方案,并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相关通知,医学院招生计划调整如下:学位类型招生计划已招录剩余计划“4+4”项目直博学术学位456(含增补及专项)095361专业学位普通3818020“临-专”项目380038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一)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笔试方式,包含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等。考试科目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代码“38”开头的业务课为主,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
(二)调剂时间第一阶段(4月20日-4月27日):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内,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评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基本要求,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各单位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第二阶段(5月3日-5月5日):报考第一志愿单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根据医学院研招网通知要求和方法申请调剂。七、实施招生承诺制医学院继续实施招生承诺,承诺书不作为录取依据。在招生过程中要求导师和考生必须分别签订招生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
(二)复试通知: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考生(含已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学生)本人参加复试。通知内容包括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也可按医学院研招网上“招生院所”中提供的信息,直接咨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或登录各培养单位相关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10)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仅本校附属医院在职职工),还需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6)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信。
6)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仅本校在职),还需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