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第三十三条国家贷款、奖学金、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在汕头大学设立专项奖金,奖助2019级至2022级全体本科生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的本科生为5年;护理学、药学的本科生为4年)。
二、新生奖学金
三、国(境)外学习奖学金
奖学金细则以我校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其它奖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金(平均3300元/人/年);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高15000元/人/年),校友奖金(2000元-10000元/人)等。
(一)国家贷款:大学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也可在大学期间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国家贷款年贷款额高为8000元,还贷款期限长可至毕业后13年,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
(二)勤工金:学校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工作,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帮助完成学业。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经济特别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就业补助金等资助。
学校按照规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