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全部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可参加学业奖学金、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 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在入学后第一年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一年后根据学业情况进行调整。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还可获得21000~32000 元/学年的金。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