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请注意:我们不通过任何中介公司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请提交一式两份的奖学金申请材料,复印件即可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培养优秀的国际化人才,打造我国高等教育品牌,受中国教育部委托,大连海事大学面向全球招收2021级中国政府全日制硕士、博士奖学金生。
为配合“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实施工作,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学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除汉语外的其他语言文学类专业不在申请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2-3年(全英授课硕士项目2年,中文授课硕士项目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3、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申请者须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任何不实材料,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4、未同时获得由中国政府或中国地方政府资助的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奖学金内容(人民币)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如下: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学校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在注册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因故离校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离校日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怀孕需休学者,应回国生产或休养,回国旅费自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3、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由中国教育部提供支付综合医疗保险的费用。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或受理垫付的救援机构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申请表打印签名后,再附上其他申请材料向我校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直接提交。
1、申请人须将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至公费招生老师study@***.cn,并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留学生教育中心招生部403办公室。留学生教育中心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认定后,将合格的申请者材料转送至相关院系。
3、大连海事大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将结果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被提名的候选人,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5、大连海事大学将在8月末前将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1)等入学材料寄给奖学金获得者。
6、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7、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附件【附件42021年DMU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招生&录取流程(时间表).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