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奖学金、金和国家贷款的介绍: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均为每人 8000 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 元;
以上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 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 家(省政府)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 优秀学生 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 三 等奖学金600元。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学校金评定实施办法》实行, 校金每学 年评选一次, 作为国家金的补充, 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本科生中当学年 未获得国家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
设立大连交通大学各地区校友会爱心奖金等20余项由企事业单 位、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金。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措施: 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 家各项资助政策, 确保资助多元化, 助贫育人两手抓。建立“奖、贷、助、 补、减”五维一体的资助体系, 有效缓解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 解除 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学生“励志、感恩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