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金:学校按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4%评定;国家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资助每人每学年4400元、3300元和23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20%评定。
(二)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
(三)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四)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岗位。
(五)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