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 5000元/生/年
国家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 3300元/生/年,根据困难等级按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
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生源地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每学年高8000元。
(1 )家庭经济困难或者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给予学费减免,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未脱贫)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2)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每学年高8000元。
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并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1)校内奖学金:每学年按学生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
(2)单项奖学金:奖励在科技创造、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 150元/项。
(3)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包括震泽、金震、奧的斯、鹏鼎、富誉、汉彬等多家企业奖学金。(4)困难生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生、困难生、临时困难生给予一定的资助,补助标准: 300元-2000元不等。
1.对建档立卡(未脱贫)的新生减免学费。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评定后可给予每年2300元、3300元、4300元不等的金,确保不让经济困难学生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