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奖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院实行“奖学金、金、生源地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其中奖助种类有:
1.国家奖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2800元/年·生。
2.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科成绩奖学金:每一学期考试结束后,学院都要评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成绩奖学金可以兼得。
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勤工:学院按政策规定每年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学生的勤工工作。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优先申请参加。
特困生学费减免: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