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以得到哪些资助?
答:指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缓缴纳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资助的一项制度。
答:在大学阶段,有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基层就业资助、应征入伍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等资助政策。
4.申请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向学校交哪些材料?
答:国家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可以分2—3档。
6. 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
7.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第一年学业后就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要向学校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报经高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8.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出资设立的高荣誉奖,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
9.怎样申请、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就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各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详见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制定的具体办法评审,于每学年开学初开始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答: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贷款;(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答:国家对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针对在校时每月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低生活标准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答: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金资助。目前,该项政策的执行中主要涉及学费资助,其他两项资助内容均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来,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国家就资助多少,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学费由中央财政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